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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资倾销还是国产落败?
日本松下电器曾有名言“失去中国市场就失去了世界”,这也是日韩彩电企业对中国市场的客观判断。
上述言论发表于2005年前后,适逢日韩企业大幅调整在华经营策略,产品全线零售价普遍下调30%以上,在春节、黄金周等销售旺季,零售价更是与同档次国产彩电只相差2000元左右。与之相对应,国产彩电在一二线城市的市场占有率从2006年初的70%下降到2008年中的30%,国产与外资品牌的竞争位置已经互换。
有媒体称,自2005年开始,某著名韩系品牌已先后降价15次,加入到2000年国产品牌发起的价格战中,在外资强大品牌效应和技术优势的攻击下,国产品牌的落败在意料之中。
这同时成为国产品牌的口实,业界在媒体聚焦的“鼓舞”下开始指责日韩企业涉嫌在华倾销。原本2006年之前国产厂商间的价格战已将彩电业变成中国“市场化程度最高的产业”,商务部更是将彩电业和汽车整车制造业列为中国加入WTO后发展最健康的产业,如果此次相关部委承认日韩企业在中国市场存在倾销问题,“那就是我们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,发展最健康的产业却出现不正当竞争,我们对外的形象会受损”,资深家电评论人士刘步尘说,“因此国家为此事立案调查的可能性很低”。
日韩企业倾销不成立?
“国家是否乐于立案主要在于业界收集来的证据是否充分。WTO对倾销的定义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。”刘步尘认为。
目前为止,各国产电视企业尚未对反倾销事宜有所具体表态,媒体一厢情愿的分析也并不到位。根据WTO规定,反倾销成立在于两点:一是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产品;二是对所在市场本土产业造成重大冲击,如工人失业、企业破产。
目前几乎所有矛头都指向外资品牌的零售价格,虽然索尼、LG们的零售价已大幅接近国内品牌,但外资品牌制造成本还要低于国产品牌,“倾销”罪名在低价销售上显然不成立。
“论制造成本,日韩品牌还要低于我们,虽然他们的产品技术先进,新品推出速度更快。这看似不可思议,却是事实。”刘步尘说。 几乎所有日韩彩电企业均建设自己的平板电视面板流水线,作为占平板电视生产成本60%的面板,日韩企业不必像国产品牌一样从竞争对手采购,单此一项即为日韩企业节省约10%的成本。 “别人卖给我们面板肯定要赚钱,我们买面板的成本上去了,有的模组也需要从美国人手中购买,生产一台电视70%的成本我们都要比竞争对手高。”刘步尘说。 早年国产电视企业利用低人工成本在与外资企业竞争中确立了优势,但随着外资品牌纷纷在中国建设生产基地,本土企业唯一的优势也逐渐丧失。
“人工成本几乎没有差别,同在中国大环境下,不同地域我们的成本高于外资品牌也说不准。”南方某彩电生产企业总裁无奈地对本刊表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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