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《劳动合同法》提高了创业门槛,让一部分创业型企业举步维艰。今后,创业者必须精细用人,精准规划商业模式,方有胜算。
凯莲娜很沮丧,接受采访时她已经决定结束她的外贸服装公司,随着这一年来原材料价格的上涨以及汇率的不断调整,已经让她赚来的钱大幅缩水。
而这些还不足以让她心灰意冷,《劳动合同法》的推出让她的员工和她彻底闹翻了,当她为了应对《劳动合同法》而拿出各种小伎俩时,那些本来就与她积怨很深的员工更是有了说辞,纷纷辞职了。
凯莲娜不打算再次创业了,她打算找一份外企部门经理的工作:“其实接着干下去也行,可是过了这个坎儿还是太累了,找个工作说不定更踏实、省心。”
当企业家精神日益在中国高扬之时,无数成功而坎坷的创业故事在中国传扬,人们相信理想,热衷创业,个人价值意识空前高涨,每天我们都能看到满怀激情的年轻人揭竿而起,走上白手起家的创业道路,甚至创业类的电视节目都轻而易举地一炮而红。
如今,这样的创业时代正在远去,原来人们习惯去想创业能得到什么,现在很多人会问创业会失去什么。《劳动合同法》开始实施之后,创业门槛大幅提升,而打工生涯却似乎变得高枕无忧。
成本压力 冰封创业门槛
统一立法为企业制定用工制度,这显然与经济规律不相符。
“应该说,现在的创业门槛相对以前要高了,这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创业人的积极性。”家里会家庭服务网总裁杨守彬感触颇深。二次创业的杨守彬前后遇到两次有关劳资关系的法规。
2002年第一次创业,杨守彬成立了一家保健器材公司,当时一切劳资关系都以《劳动法》为准绳。在当时的环境下,怀揣创业梦想和激情的年轻人很愿意加入这个团队。
杨守彬说自己的第一次创业事实上是被动创业,“那时候创业是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和提高收入,劳资关系也相对简单,劳动合同每年一签,双方都有选择的权利。” 回忆起当年创业的情形,杨守彬记忆犹新。
在第一次创业的时间里,维系劳资关系的除了法律合同以外,共同的价值观,对企业的认同感让他的这个团队有很强的凝聚力。日常的工作制度让员工形成自觉意识,给员工创造良好的学习机会,工资晋级制度与绩效考核挂钩。包括员工的去留,都是在《劳动法》大的框架下,由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调解。二次创业的杨守彬把公司打理得有声有色,已经进入一个良性循环状态。但是《劳动合同法》的实施,让他在用人机制上似乎多了一层局限性。
《劳动合同法》明确了员工签署合同的方式与期限,并且要求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。后者对于企业来说都很容易接受,但在用工方式与期限上,多数企业都有自己的看法。正处于创业期的一位高新技术企业的人力资源总监表示,现在很多企业面临着一个共性问题,即在招聘人才时,必须要比以往更加严格,更希望引进的员工综合素质高,否则企业的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都会无形中增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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